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激勵廣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依據《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獎評選辦法》等文件規定,學校將組織開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評選對象為我校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人員,主要為各培養單位研究生工作秘書、研究生院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二、評選基本條件
原則上,專職或兼職從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滿2年;個人年度考核成績合格以上。
評選其他條件見《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獎評選辦法》(附件1)。
三、評選程序
(一)符合評選條件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員填寫《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申報表》(附件2),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表交至所在培養單位。
(二)培養單位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對其工作表現及業績等進行綜合考評,擇優推薦候選人,做出推薦意見。
(三)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專家對培養單位推薦的候選人相關材料進行評選,確定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人選。
(四)初步入選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全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學校授予入選者“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四、其他事項
(一)工作要求
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評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突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在研究生培養管理中取得的突出成績,確保評選質量。評選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材料提交
培養單位將《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申報表》(附件2)及佐證材料等紙質簽章版,于11月12前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東校區一教1108),同時將相應材料電子版發至郵箱xwpg@gpnu.edu.cn,文件名為培養單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逾期不再受理。各單位須確保所提交的電子版材料和紙質材料一致。
聯系人:孫老師、楊老師 電話:38813823
附件:
1.《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獎評選辦法》
2.《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工作者申報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5日